网络表演,网络视听节目中的饭圈乱象一直广受关注上述负责人表示,《行为规范》第六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坚持健康的风格和品位,自觉摒弃低俗,庸俗,媚俗等低级趣味,自觉反对流量至上,畸形审美,饭圈乱象,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,《行为规范》第七条明确要求,网络主播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,理性表达,理性消费,构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生态环境《行为规范》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,网络主播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,组织煽动粉丝互撕,引战,造谣攻击,实施网络暴力
网络主播必须履行纳税义务。
在网络主播群体中,风头无疑在直播领域据艾媒咨询统计,2020年,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9610亿元,2.2%的头部主播占据了近80%的商品
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娱乐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,网络主播设立的个人工作室,企业,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度,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
对于此前社会一直关注的个别网络主播偷税漏税现象,《行为规范》第十一条明确要求,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,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上述负责人表示
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,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,上述负责人介绍,《行为规范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网络主播直播商品:禁止营销侵犯知识产权或者不符合人身,财产安全要求的假冒伪劣商品,篡改或者伪造交易,关注,浏览量,点赞等数据流量,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,不得通过虚假承诺欺骗消费者,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,不得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,未经许可直播销售特许或者专属商品,不得通过弹幕,工作室名称,公告,语音等方式传播虚假或骚扰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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